各直属学校: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69号)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甬安委〔2010〕4号)精神,确保“五一”节和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结合当前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见附件)自行组织检查,并于5月5日前将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发送电子邮件至:nbsjyj@126.com。
2.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管理。认真吸取福建南平事件的教训,加快学校门卫保安化步伐。特别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门卫的值班力量,妥善管理早到和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
3.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管理和教育。积极建立“三边”(校边、路边、家边)危险点排查预警机制,当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要重点做好溺水危险点排查,切实加强教育,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4.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现阶段,由于季节特点,以及中考、高考等学业压力,学生特别是中学生易出现思想波动、情绪失控等心理问题,学校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一定负性心理现象积聚或症状呈现的学生要及时干预,有效预防过激事件的发生。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